战争性质的判断标准是政治学和军事学研究的核心问题,不同理论流派和历史背景下的标准存在差异,但综合权威资料可归纳为以下核心要素:
一、政治目的与阶级属性
阶级立场决定性作用 战争的性质主要由参战阶级的政治目的决定。无产阶级认为,反抗统治阶级压迫、抵御外来侵略、促进社会进步的战争是正义的;而镇压革命、扩张领土、维护反动统治的战争则是非正义的。
历史作用与进步性
正义战争推动社会进步,如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解放战争;非正义战争则阻碍发展,如殖民掠夺战争。
二、战争行为特征
侵略与反侵略
以武力侵犯他国主权、领土完整的战争为非正义(如二战、甲午战争);为保卫国家独立或民族尊严的战争为正义(如抗法战争、抗日战争)。
战争发起权与领土范围
先发起攻击的一方通常被认定为侵略方,后反击方为被侵略方。
三、社会影响与后果
是否符合人民利益
正义战争符合被压迫民族或阶级的根本利益,能推动社会进步;非正义战争则损害多数民众福祉。
历史评价标准
通过历史发展检验,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战争被认定为正义,反之则被批判。
四、判断方法与注意事项
超越表面现象
不能仅根据“人民支持”或“军事实力”判断,需分析战争的政治动机和阶级属性。
国际规则与舆论
遵循国际法、尊重联合国宪章的行为更可能被认定为正义;国际社会主流舆论和多数成员国立场也是重要参考。
五、争议性与复杂性
部分战争性质判断存在争议,例如现代局部冲突可能同时包含正义与非正义因素,需结合具体历史背景分析。但总体而言,阶级属性与政治目的仍是核心判断依据。
总结:
战争性质判断需从政治目的与阶级属性出发,结合战争行为、社会影响及历史评价,同时警惕表面化的判断标准。这一分析框架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,也吸收了国际关系学中的实证研究思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