沫沫文案网—你身边的文案专家

沫沫文案网—你身边的文案专家

法律建立的原则法学家名言?

59

关于法律建立的原则,法学家们提出了诸多经典观点,以下是综合整理:

一、法律基础原则

1. 法律的基础在于公平与实用

- 波洛克提出法律需兼顾公平与实用,认为法律的基础只有两个:公平和实用;

- 亚当·斯密则强调法律需通过理性调节社会关系,体现人类普遍价值。

2. 法律的理性属性

-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“人类理性”的体现,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社会秩序;

- 霍布斯指出法律之明在于用意而非条文详尽,民众需理解法律精神。

二、法律平等原则

1.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

- 波洛克明确表述“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,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;

- 罗伯斯庇尔强调法律公正需通过民众对法律公正的认同实现。

三、法律自由原则

1. 自由与法律的辩证关系

- 贝卡利亚提出“法律的力量应如影子随身体”,保障公民自由而非限制;

- 洛克认为法律是保障自由的“最好保障”,通过界定权利边界实现自由。

四、法律与社会关系

1. 法律调整行为而非社会关系本身

- 罗尔斯主张法律通过调整行为间接影响社会关系,强调行为规范的重要性;

- 埃利希提出法律发展重心在于社会本身,而非仅依赖立法或司法。

五、法律权威性

1. 法律的权威源于公正与合理性

- 罗伯斯庇尔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民众对公正的信仰,而非逻辑推理;

- 李普曼指出法律需通过权威性、纪律性实现社会控制。

这些原则共同构成法律体系的核心框架,体现了法学家们对法律本质、功能与价值的深刻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