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物发展的基本定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,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基本规律:
一、对立统一规律(矛盾规律)
基本内涵
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,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。矛盾双方通过斗争推动事物运动、变化和发展。
核心作用
- 矛盾的斗争性(对立面相互排斥)和同一性(对立面相互依存)共同推动事物发展;
- 该规律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,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。
二、量变质变规律
基本内涵
量变质变规律描述了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: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,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。
核心观点
- 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发质变,产生新质;
- 质变后事物进入新阶段,又开始新的量变循环。
三、否定之否定规律
基本内涵
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过程:新事物通过否定旧事物实现自我发展,但并非全盘抛弃,而是“扬弃”(保留合理成分,克服不合理成分)。
核心意义
- 发展方向是前进的、上升的,但道路是曲折的;
- 体现“前途光明,道路曲折”的辩证思维。
补充说明
对立统一规律与 质量互变规律、 否定之否定规律并称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基本规律;
这三大规律相互关联:矛盾规律是动力源,量变质变规律描述过程,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方向。
以上规律共同构成辩证唯物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理论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