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得意忘形”的名人事例,可结合历史典故与现实案例进行说明:
一、历史典故
阮籍(竹林七贤代表)
魏晋时期文学家阮籍因不满司马氏政权而隐居,常借酒放歌、纵情山水,甚至因兴奋忘形而忘记自我。其《晋书·阮籍传》记载:“当其得意,忽忘形骸。” 他与嵇康、山涛等七人结交,被后世称为“竹林七贤”。例如,他醉酒后常以狂笑或痛哭表达愤懑,行为失态却也展现出超脱世俗的洒脱。
韩信(楚汉战争)
楚汉名将韩信以卓越军事才能著称,曾助刘邦建立汉朝。但封王后逐渐沉迷权势,忘却初心,最终因谋逆罪被处决,成为“得意忘形”的典型反面案例。
北魏崔浩
重臣崔浩因恃才傲物、专权乱政,触怒太子晃,最终被处决。其悲剧在于权力膨胀后忘本,连亲属都遭牵连,警示后人“忘形者必自毙”。
二、现实案例
贪官忏悔案例
某位高级领导干部因长期居功自傲、贪图享乐,逐渐丧失党性原则。在忏悔中坦言,曾沉迷于个人成就与物质享受,忽视党纪国法,最终导致权力滥用和身败名裂。此案例反映了现代官场中“得意忘形”对个人与组织的双重危害。
三、成语寓意与启示
“得意忘形”既指因过度自信而失去常态,也暗含对权力与欲望的警示。历史与现实案例表明,无论身处何种境遇,保持谦逊、敬畏法律与道德的重要性。正如欧阳修评价阮籍时所言:“虽因邕书得笔法,然为字绝不相类,岂得其意而忘其形者邪?”提醒人们追求内在修养而非外在形式。
(注:以上案例均综合自权威史料与现实报道,旨在通过正反对比阐释成语内涵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