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研可以举报以下几类人:
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或篡改考试成绩 :例如,在上交材料时提供虚假的个人材料和成绩单等。考试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:
如徇私舞弊、贿赂、走后门等干扰正常选拔考试秩序的行为。
其他不当行为:
例如,抢占其他考生的录取名额等。
进行考研举报时,需要提供证据支持,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的举报属于捏造事实。可用的证据包括物证、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、鉴定意见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。
具体的举报途径包括:
通过微信举报
打开微信应用,进入“我”的页面,选择“支付”选项,找到并选择“城市服务”,然后选择“举报中心”,再选择“教育科研”进行监督举报。
通过学校纪检处或省教育厅纪监处举报
如果发现考研复试有作弊行为,可以先向所在学校的纪检处投诉。如果学校纪检处未能解决问题,可以向省教育厅纪监处投诉。如果是部属院校,可以直接向教育部投诉。
通过教育部举报渠道举报
教育部和各省(区、市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研究生考试的举报电话,可以通过这些电话进行投诉。
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诉
如果学校层面的申诉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,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,要求更高级别的调查和处理。
媒体和社会监督
可以通过媒体或社交平台发声,引起社会关注和监督。公众的关注有时可以促进问题的解决。
在举报时,务必提供确凿的证据,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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