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考研政审中职位职称的填写,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内容,并确保信息准确规范。以下是具体填写指南:
一、填写原则
职称优先原则 若已取得职称(如助工、工程师、会计师等),应优先填写职称名称及级别;若无职称但担任职务,则填写职务名称。
职务与职称对应
有职称且职务与职称一致时,优先填写职称;
职称高于当前职务时,可填写职称以突出专业能力;
无职称则填写“无”。
学生身份处理
在校大学生未担任职务时填写“学生”;
若担任学生干部(如班干部、团支部书记等),需详细填写职务名称。
二、填写规范
信息准确性
职称名称需与评聘文件一致(如“高级教师”而非“教师”);
职务名称需与工作单位官方文件一致(如“技术负责人”而非“负责人”)。
格式要求
填写前需核对身份证信息,确保完全一致;
若有多个职务或职称,建议列出主要职务或职称,避免冗长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无职务或职称
未工作或未评职称者填写“无”;
应届毕业生无职务但有职称时,优先填写职称。
在职人员
填写当前正式职务(如科长、教授等);
若职务与职称不一致(如讲师职称但教授职务),以职务为准。
四、注意事项
提前确认要求
不同院校或单位可能有具体细则,建议查阅招生简章或咨询相关部门;
若有疑问,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填写规范。
材料补充
除基本信息外,需一并提交个人奖惩记录、公章等材料供审核。
五、审核要求
填写完成后需提交给单位或报考院校审核,确保信息真实有效;
审核通过后方可向院校提交完整政审表。
提示:
若对填写内容有疑问,可参考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中的相关说明,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