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研期间团组织关系的转移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方式,具体操作如下:
一、保留团籍在原学校
二战成功直接转走 若考研成功并入学,团组织关系可随档案直接转入新学校。
未就业/在职保留
- 未就业: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档案中,需将入团表格提交给研究生院党务办公室。
- 已就业:需单位开具团组织关系证明,或查看档案中是否包含该材料。
二、转入新校(研究生院)
就地考取
在校期间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研究生院团组织,通过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操作。
跨校转入
需由原班级团组织开具证明,到原单位团委开具转移介绍信,再转至目标院校团组织。
三、转入街道或户籍地团组织
选择街道团支部
若学校较远或需应急使用,可将团籍转至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团委,需本人到街道办事处办理。
户籍地团支部
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准备出国者,可将团籍转入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团委代管。
四、使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办理
1. 登录系统:输入身份证号后八位作为初始密码。
2. 选择转移类型:按提示填写转出原因、转入组织等信息。
3. 提交材料:上传团组织介绍信、团员证等材料。
4. 审核通过后,按转入单位要求完成后续手续。
注意事项
材料准备: 转接前需确认档案完整性,包括入团志愿书、思想汇报等。 时间节点
特殊情况:若超过1年未处理,建议联系原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。
建议根据自身情况优先选择保留原校团籍(尤其二战考生),若需转校则提前联系目标院校,未就业者可考虑街道或户籍地团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