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研体检规定主要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制定,涵盖疾病限制、专业适配及体检项目等方面,具体如下:
一、不予录取的疾病
严重心脏病 除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(房间隔缺损≤0.5厘米、动脉导管未闭分流量少等)及分流少、经专科检查无需手术者外,均不予录取。
重症呼吸系统疾病
包括重症支气管扩张、哮喘(高中后复发)、慢性肾炎、尿毒症等。
严重血液/内分泌/代谢疾病
如糖尿病、肢端肥大症、甲状腺功能亢进(治愈未满1年)等。
精神类疾病
未治愈的精神病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。
结核病未治愈者
除原发型肺结核治愈稳定、结核性胸膜炎治愈后无后遗症、淋巴腺结核无症状者外,均不予录取。
其他严重疾病
如恶性肿瘤、重症癫痫、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等。
二、可录取但需注意的疾病
轻度色觉异常(色弱)
不能录取化学类、制药类、医学类等对颜色敏感的专业。
高血压/低血压
收缩压≥160mmHg或<80mmHg、舒张压≥90mmHg者,部分专业可考虑,但需结合锻炼能力评估。
肝炎患者
仅限肝功能异常者不予录取,病毒携带者(肝功能正常)可正常入学。
三、体检项目与标准
常规检查
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视力、色盲测试、心电图、胸部透视等。
专项检查
根据专业需求,可能涉及B超(肝胆脾肾)、胃镜、甲状腺功能等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专业差异: 部分专业(如公安、地质类)对生理条件要求更严格,需提前确认。 地区补充规定
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及权威教育平台,考生需以目标院校发布的最新体检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