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考研报名时指定学校的填写方法,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:
一、填写规则
院校名称填写 - 直接填写最上层的学校全称,无需添加院系或分校名称。例如,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考生应填写“北京大学”,而非“北京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”。
特殊情况处理
- 若报考单位为研究所(如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),需完整填写“研究所全称”;
- 若目标院校为高校下属的独立学院(如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文学学院),需完整标注全称。
二、其他注意事项
报考单位与招生单位一致
- 招生单位即所报考院校名称,无需重复填写。
信息核对
- 填写前需确认目标院校当前名称(注意校名变更情况),提交后不可修改。
特殊考生群体
- 在职人员报考需填写工作单位,无工作单位者可填“无”。
三、示例参考
普通院校: 报考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专业,填写“清华大学”; 研究所
跨省考生:天津大学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,需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为报考点。
建议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,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后续流程。若对目标院校有疑问,可咨询该校招生办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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